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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自考法律《合同法》考点同步试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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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们在备考2017年自学考试《合同法》各章节知识点时,要及时的做练习题进行巩固,以下是本站小编搜索整理的一份自考法律《合同法》第一章考点同步试题与答案,供参考练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自考法律《合同法》考点同步试题与答案

第一章 合同的概述

  一、 单项选择题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 )

A.命令与服从关系 B.平等关系

C.强制与被强制关系 D.不平等关系

【答案】B

【精解】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彼此间不存在命令与服从、上级与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不存在强制与被强制的关系,所以B是正确的,行政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D不符合题意。

2.下列合同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的是( )

A.赠与中的赠与人 B.赠与中的受赠人

C.买卖中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 D.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答案】C

【精解】赠与中的赠与人主体属于单纯的权利主体,A错误,赠与中的受赠人主体属于单纯的义务主体,B错误,买卖中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C符合题意,合同义务人的给付属于合同的客体,不是合同主体,D是错误的。所以答案选C。

3.债的本质是( )

A. 债权及于第三人 B.债的相对性 C.合同 D.合同法律关系

【答案】B

【精解】本题考查基础知识,债的本质是债的相对性,答案选B,债权不及于第三人,债之关系限于当事人之间,A是错误的,CD不符合题意。

4.在设备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人有安装设备的义务,这种安装设备的义务属于( )

A.主给付义务B.从给付义务C.附随义务D.不真正义务

【答案】B

【精解】从给付义务是指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在设备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人有安装设备的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合同的从给付义务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产生。例如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承担报告义务,等等,是从所以答案选B.

5.要式合同是指 ( )

A.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B.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各种形式

C.合同的形式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D.口头形式的合同

【答案】C

【精解】合同的形式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的,为要式合同。AB为不要式合同的内容,口头形式的合同要根据情况,如果是约定的就是要式合同,如果不是约定的,就是不要式合同。所以答案选C。

6.下列属于实践合同范畴的是( )

A.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答案】D

【精解】 判断这两种合同区别的关键在于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具体来说诺成合同是一经双方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而实践合同除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还需要双方付诸一定的行为合同才可成立,例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等等,所以选D。

7.以合同各方是否都有义务且合同各方的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

A.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和多方承担义务的合同

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D.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答案】B

【精解】依据是否都承担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和多方承担义务的合同,A不合题意,合同各方是否都有义务且合同各方的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B是正确的,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是否及于第三人为分类标准,C不符合题意,所以答案选B.

8.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根本区别是 ( )

A.利他合同又称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

B.束己合同不对外发生效力的合同

C.利他合同使第三人间接取得债权,束己合同直接使第三人取得权利。

D.利他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束己合同并无第三人取得权利。

【答案】D

【精解】AB分别阐述是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定义,而不是根本区别,C的说法本身错误,利他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束己合同并无第三人取得权利。这是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根本区别,是正确的。D符合题意。

9.下列合同是无名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B. 保管合同C. 洗澡协议D.居间合同

【答案】C

【精解】合同名称为法律所规定,切法律对其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的,为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居间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洗澡协议是无名合同,所以答案选C。

10.下列属于继续合同的是 ( )

A.借款合同B.买卖合同C.赠与合同D.供电合同

【答案】D

【精解】一时合同指合同的给付总量不依赖于时间因素,可因一次清偿而消灭,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都是一时合同,继续合同依赖时间的因素,不能一次性清偿而消灭,合同签订的时候不能确定给付总量,供电供水合同都是继续合同,因为这些需要根据时间来确定给付总量。

  二、多项选择题

1.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 )

A.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

B.合同双方必须是为谋共同利益而合意

C.合同双方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

D.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

E.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答案】ACDE

【精解】合同成立的条件:第一,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第二,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第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ADE正确,合同双方既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也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选项B的说法绝对,否定了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

2.下列属于合同主体的是( )

A.买卖中的出卖人 B.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C.合同权利

D.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E.买卖中的买受人

【答案】ABE

【精解】合同主体是享有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买卖中的出卖人、买受人都是合同主体,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单纯的义务主体,符合题意,而合同权利是合同的内容,C是错误的,合同义务人的给付是合同客体,D是错误的,答案选ABE。

3.合同内容包括( )

A. 合同义务人的给付B.合同标的C.合同权利D.合同义务E.合同的相对性

【答案】CD

【精解】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所以CD是正确的,合同义务人的给付和合同标的都是合同的客体,合同相对性是错误的,所以答案选CD.

4.合同权利具有如下效力( )

A.请求力B.受领力C.保持力D.约束力E.保全力

【答案】ABCE

【精解】合同权利的效力包括:受领力、请求力、保持力、处分力、保全力。约束力不是合同权利的效力。答案选ABCE.

5.罗马法中的债的相对性表现为( )

A.给付的特定性和不可变更性

B.债的内容的特定性

C.债务人的特定性

D.债权人的特定性和债权的不可让与性

E.债务人的特定性和债务的不可让与性

【答案】ADE

【精解】本题可用排除法,债的内容的特定性和债务人的特定性是近代民法理论的观点,所以不选,ADE是早期罗马法的观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