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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技术合同集合9篇

合同协议 阅读(1.63W)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技术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技术合同集合9篇

技术合同 篇1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项目

甲 方: 潍坊XX公司

乙 方: ____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

签订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项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标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为掌握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及建设期和投产后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潍坊XX公司委托____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环保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__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及预付款后7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__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量申请版,如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环评所需资料及经费,则评价进度顺延。

三、主要协作事项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准确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基本情况资料(工程概况、企业简介、总平面布置、资源、能源的储运、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污染物排放参数,污染治理措施等)及与工程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周围环境的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社会情况、工农业情况、土地利用规划等)。

2、提供环评执行标准的批文批复和总量申请指标确认书;提供经发局(委)的项目立项(备案)文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乙方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如污染源调查;用水、用电、供汽等证明;污水处理接收证明;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等)。

4、甲方负责提供公众参与调查材料。

5、甲方应为乙方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提供方便条件。

6、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由甲方委派专人同乙方项目负责人协调落实。

四、技术资料的提供和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由乙方协助甲方将编制完成的《__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____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乙方将负责根据各有关部门、专家组的意见,修改送审版环评报告书达到质量要求。

六、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___12号),该项目技术服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180000)(包括监测费,不包括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和评估费)。合同签订后预付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报告书通过专家组评审,报告书(报批版)完成后付清余款。

因工程内容导致环评内容改动较大的,甲方要求评价时间加急等其他特殊情况,评价经费另行协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环评期间遇到的其他相关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环评涉及的项目名称如需修改,在报告书、报告表完成前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名称(或姓名) 潍坊XX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XX编码

乙 方 名称(或姓名) ____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技术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 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 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 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 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 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 验收内容

3.1.1 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 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 检验方法

3.2.1311 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 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 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 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 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 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 以4×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

│使用天数(12月计)│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

├─────────┼─────┼──────┼──────┼──────┤

│放 电 时 间 │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参考续行里程 │35~ 55 km│30 ~ 50 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

│使用天数(15月计)│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450天 │

├─────────┼─────┼──────┼──────┼──────┬──────┤

│放 电 时 间 │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参考续行里程 │40 ~60 km│35 ~55 km │30~50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 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ⅰ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

(2)“ⅱ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 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1)电池出_________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2)电池出厂_________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 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 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 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_________,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技术合同 篇3

除了《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无效理由(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外,具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温馨提示:无效的技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技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技术合同风险负担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而导致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负担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补充约定或按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

除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技术合同无效外,根据技术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第329条专门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是指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对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对方从其他渠道吸收先进技术,或者阻碍对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或者发明权、发现权等的行为。

技术合同的分类

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合同特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基本原则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1] 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干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技术合同认定管理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技术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新技术研究所对职工实行聘用制,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针。为此,新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和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

试用期为三个月。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2. 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做为辞退补偿金。

二、工作任务: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证券岗位工作。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条件: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改善其工作条件或终止合同。

四、工作时间:

1.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

2.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元旦、春节等有薪假日。

3. 乙方每年累计旷工两周以上,则视为自动离职,合同自动解除。

五、劳动报酬:

按甲方所规定的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每月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方不再续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30天)通知对方,到期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都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为甲方工作,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书,甲方应准予辞职。经甲方培训过的职工,辞职时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擅自离职者,应按甲方核算规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 因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4. 凡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乙方补偿金。乙方提出辞职或受到开除处分不享受补偿金,但因甲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侵犯乙方合法权益,乙方辞职时,甲方须按规定支付补偿金。

5.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于政策调整及其它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6. 乙方被甲方开除或由于触犯刑律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技术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技术总工聘用合同

甲方(聘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专业: 文化程度: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生日: (农历、公历)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至本聘用协议解除为止,无聘用期限。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名称: 。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性事件为: 。

二、工作岗位

1、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职务名称)工程总工。主要负责 (主要工作内容)的管理、指导工作。

2、乙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技术工作进行指导、落实、创新,并积极培训基层技术员。使公司管理机制得以贯彻落实,工作效率得以提高、综合经营成本不断下降,在市场中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三、劳动报酬

1、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给予受聘方聘用薪酬为万元 /月。甲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绩效工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实施发放。

2、业绩考核。正常经营后,公司将围绕“忠诚度、态度、能力、绩效”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包含“技术、质量(控制及完成)、进度、安全”,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3、(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和薪资与福利待遇,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 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违反合同的责任

1、合同期未满,乙方不能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元方可解除合同。确因个人身体或家庭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由甲方出资进行的学习、培训,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需全额退还甲方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成本费。

3、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不得兼任其它单位的任何职务或为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技术服务,同时要为甲方的生产、产品销售、技术专利等各种商业机密保密。如有违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违犯劳动纪律等其他公司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检查督促、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对乙方各阶段工作的'力度和业绩进行监督考评,乙方工作力度和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解聘。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或者违法违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及食宿场所。

2、按约定的薪酬标准,按时支付给乙方。

3、赋予乙方工作中应该具有的权限,有利于乙方开展工作。

4、对相关工程的某些想法、做法等及时的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对相关工程作出相应的变更调整。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内有权享受国家和所在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2、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涉及的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指导、服务。

3、负责甲方涉及的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4、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书、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图自审、参与会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签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的工作。

6、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

7、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

8、负责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甲方安排的所有工程临时、重要性工作。

9、工作时间除按照甲方单位正常的作息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

七、 协议解除

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公司可以出于以下任何理由终止与受聘人的雇佣关系:1)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败坏的行为,或者导致监禁的犯罪行为,2)任何偷窃、诈骗、欺骗或者伪造任何雇佣或公司记录的行为,3)不适当地泄露公司机密或者专有信息,4)受聘人员的任何有损公司声誉或者业务的行为,5)受聘人员失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公司分配的任何适当职责,在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适合的改正机会后,仍没有或不能纠正此类错误或能力,6)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并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 7 天后仍没有改正,7)在经营过程中严重不能胜任职务,8)长期未经允许的缺勤,9)非法占据公司业务机会,10)在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方面渎职,包括但不限于侵吞公司资金或财产;在代表公司达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图牟取个人私利;向公司虚报业绩;在公司场所或公司所属场所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的活动。当因为某种原因终止管理人员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公司除了支付截止到终止之日的全部应付但未付的基本薪水以及批准应休假期之外,将不再对受聘人负有任何进一步的责

八、双方其他需约定的事项

1、保密竞业限制,乙方在职期间不得:

(1)、以独资、合资、合伙、合作等任何方式开办与甲方具有类似的、具有竞争性业务的单位;

(2)、帮助、参与、加盟与甲方具有类似的、具有竞争性业务的其他单位;

(3)、设计、施工、开展与甲方具有类似的、替代的、具有竞争性的项目;

(4)、泄露、提供、出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5)、以其他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6)、乙方在职期间有责任和义务保守甲方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资料、数据、信息。

(7)、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应立即癸亥从甲方得到的或掌握或持有或经手经办的所有商业秘密、资料、数据和信息。

(8)、乙方离职后,无论在何时或何地从事何种职业或工作,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提供、出卖、利用或授意、指使、引诱、纵容任何第三人泄露、提供、出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数据、信息和知识产权等所有秘密、信息、数据与资料。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

乙方声明:因乙方的个人原因,乙方已经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其他单位代为缴纳。乙方要求在甲方公司不再参加社会保险,鉴于目前社保政策(社保机构不接受缴纳两份社会保险费)所限,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不在甲方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但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乙方在其他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发生中断或者终止情形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乙方怠于通知的,或者其他原因,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乙方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以后社保机构可接受缴纳两份社会保险费的,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意外伤害的问题:

鉴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甲方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可能导致乙方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甲方应为乙方购买相同或者类似的商业保险(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均不得低于100万元)。

九、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最高领导反映并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可以要求仲裁,但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续签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经营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2、合同续签: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

十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离职表》。

乙方归还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二、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技术合同 篇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 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 发生不可抗力;

三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 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 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 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 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原则是:

一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二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 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用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的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的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术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项目

委 托 方:_________ (甲方)

承 接 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充分利用Internet商业效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工程,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信用,技术项目合同书。

第一条 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

1.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为_________项目。

(2)包括:网站规划、系统设计文档、网页设计、技术培训与支持。

2.技术要求: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发整个_________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第二条 合同价款与工期

1.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

2.工程工期:

(1)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完成_________开发项目。

(2)网站建设完成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试运行,确认系统结构设计完成和内容无误后。甲方依本合同所规定的原则进行验收。

(3)工程验收后,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需对网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若在所规定的时间甲方不能够及时确认开发设计的内容,所造成的项目进度的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需要为乙方工作人员了解具体业务提供详细的文字、图片等资料。

3.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延误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该项目的专门工作队伍,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主流性,各项工作具有规范性。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度,合同范本《技术项目合同书》。乙方应在项目的进行中提供给甲方有关网站建设的所需资料,及准备工作所需的相关文档和必要的行业知识指导。

3.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第五条 版权、源代码及商业机密

1.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网站的原代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该工程设计和数据转用于第三方。

3.乙方保留本合同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第六条 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

1.乙方有关人员针对网站建设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单技术指导。

2.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期限为1年。

3.乙方的工作日内,若甲方的网站出现故障时,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管理授权,乙方确保在获得甲方管理授权后的24小时内解决问题。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网站设计开发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由于甲方人员不齐或工作安排冲突等原因,使系统验收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过程中,若双方意见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网页开发预付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

2.项目验收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网页开发尾款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_________ 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支付,每迟付一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

3.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若逾期交付,每迟交付一日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如延迟交付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及款项(货币单位:RMB)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系统设计开发过程中若系统方案有任何变动,应以备忘录的形式由双方的主管人员或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3.对本合同第条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盖章: 盖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技术合同 篇8

技术合同的特征有如下内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 篇9

xx县第二印别厂(甲方)

立合同者:xx市印别厂(乙方)

王XX(丙方)

因生产业务需要,xx县第二印别厂聘用xx市印利厂退休工人王xX同志担任技术指导,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从一九XX年X月x日起到一九xx年X 月xx日止。合同期满后,如需续聘,应重新办理手续。

二、工作职责。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合同期间不得同时接受其他单位聘用。精心传授技术,二年内培养十二名技术员。合同期满时十二名技术员均能独立上岗。

三、报酬、待遇。合同期内,甲方每月付给丙方固定报酬900元,奖金、补贴以及工伤待遇按聘用单位固定职工标准执行。退休费仍由乙方负担.丙方不得索要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报酬。

四、合同变更。合同期内,甲、丙双方不得解聘或辞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聘或辞转时,需征得双方同意方得解聘或辞聘,并由甲方将解聘或辞聘情况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都应严格遵宁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处协调处理。

六、其他事项.如有未尽事宜,由签约三方协商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签证盖章后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甲方地区劳动仲裁处一份。

甲方:xx县第二印别厂(章)乙方:XX市印利厂(章)代表人:刘xx(章)代表人:陈xx(章)

丙方:王xx(章)

鉴证单位:xx县劳动争议仲裁处(章)经办人:xxx

一九xx年x月xx日